濉溪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濉溪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20日
濉溪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在我县落实,加快濉溪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2〕6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构建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更加完善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业务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县级先进行列。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布局优化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县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1.加快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于雷达等多源探测资料、数值预报和智能网格预报产品、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灾害性天气快速识别和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分区预警准确率和预警时效。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技局)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气象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支持气象纳入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将气象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支持将气象部门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人才培养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气象局)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3.加快建设精密气象监测体系。以精密监测为目标,以智能化、数字化为核心,以立体协同观测为特征,根据淮北市气象防灾减灾应急保障工程项目内容,优化全县观测站网布局,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气象观测体系。补齐濉河、王引河、澥河、沱河、浍河等防汛重点河流水库,以及城市内涝易发点、城市通风廊道、采煤沉陷区、码头、公路、景区公园等气象监测短板。争取新建天气雷达项目,强化雷达和卫星遥感综合应用。不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推进观测数据的收集与应用。依法保护气象台站设施和探测环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
4.加快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大力研发数字智能预报技术,优化应用逐小时快速更新同化数值预报系统。研发基于多源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短临监测预警技术,推动灾害性天气快速监测与识别。建立全时效、无缝隙精准预报体系,实现提前1年预测区域气候异常,提前1季度预测重要气候事件,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精准天气,提前1小时精准预警局地强天气。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分析平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数据局)
5.完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强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推进数字气象融入“数字濉溪”建设。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开展气象数据深度挖掘和共享服务。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气象、应急、水务、交通等多部门会商系统,提高防汛决策指挥、应急联动的工作效率。建设恶劣天气的自动应急呼叫系统,实现预警信息靶向发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数据局、县经信局)
6.推进气象台站基础能力提升建设。台站基础设施是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的硬件基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需求,有序推进县气象局搬迁工作,提高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建设,初步建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智慧高效、环境优美、绿色安全的现代化气象台站。(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各镇、园区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
8.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完善部门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干旱等气象风险预报和预警时效。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9.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及时修订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构建精准直达、广泛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推进高标准气象科普场所建设,提高气象科普信息传播能力,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数据局、县科协、各镇人民政府)
10.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抗旱增雨、防雹减灾保障能力,强化粮食安全、重大活动等人影保障。科学调整、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建设标准化固定作业站点。改造升级地面作业装备,推进聚能空气炮等“免空域”装备的应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监管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11.实施农业农村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农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适应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加强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设备设施建设。围绕“一县一品”强化特色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加快完成黑糯玉米“中国气候好产品”品牌创建项目。(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12.实施交通气象保障水平提升工程。优化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将气象探测设备纳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能见度、暴雨、大风和冰雪等交通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指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局)
13.实施覆盖城乡的气象保障行动。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全面部署气象监测智能感知设施,科学设置城市气象观测站点,编制数字化、精细化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开展城市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保障,面向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领域,开展分行业、分部门的气象影响预报预警服务,共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气候适应型城市、海绵城市、通风廊道等重大城市规划与建设项目。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14.实施农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对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现状的勘察及分析,结合示范乡村的实际情况、具体环境及不同的特点,完善各类线路和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设施,建设区域雷电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安全避险场所,增强当地农民雷电灾害防御意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打造雷电灾害防御示范工程;推进将防雷工程纳入乡村建设规划,推进农村雷电灾害防御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15.实施“气象+”赋能行动。为天气高影响行业提供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深度融入相关行业智能化决策平台和运营管理系统。针对重点行业需求,开展精准化、智能化、互动式的专业气象服务。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力
16.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加强造成重污染天气的天气形势分析和机理研究,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7.强化气候变化应对和开发利用。加强气候风险评估和气候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城乡安全、敏感区水资源保障、能源安全等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技术研究。定期发布气候监测公报。开展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的普查。加强旅游气候资源评估与开发利用。充分利用我县山水林田湖草等独特的小气候资源,在凤栖湖、乾隆湖、柳孜运河等区域创建省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品牌,提高我县康养避暑旅游业知名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
三、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气象高质量发展议事机构和工作机制,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委办(督查考核办)、县气象局、各相关单位)
19.统筹规划布局。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全县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20.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依法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联合执法范围。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21.加强投入保障。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将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与建成后运行维持经费、人员经费等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所需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地方事权范围内各项财政投入保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气象局)
附件:濉溪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濉溪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鲍 锐 副县长
副组长:盛红雷 县政府副主任
吕森林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杨 明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
王 勇 县经信局副局长
杨 森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勇 县公安局副政委
吴 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
吕 游 县人社局副局长
潘龙飞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牛忠礼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永峰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胡欣荣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郭清春 县水务局副局长
胡朝利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令杰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
朱云汉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孟向东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周秀红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书平 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永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丁卫东 县文旅体局副局长
孙 坤 县数据局副局长
关亚飞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袁 野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吕森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职务调整,由现任领导接任,不另行文。
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1.docx
政策咨询电话:县气象局 0561-687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