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钱太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路维护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1、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建设并重、管养结合”,积极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道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围绕安全隐患整治、路域环境治理、公路绿化美化、养护机制创新、路面病害处置、冬季灾害天气夏季暴雨天气保畅等工作任务,以开展季节性养护为契机,狠抓日常养护、全面养护和科学养护。2024年,全县实施县乡公路养护提升工程里程161.56公里,总投资1921万元;投入资金专项用于县乡村道路日常基本养护,列养率达100%。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检测里程比例不低于60%。
2、年初,对全县范围内县道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易发事故路段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必要、有效的临时管控措施防患未然,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不出问题。“十四五”以来,全县共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51.492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1座。
3、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针对汛期和雪季,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乡镇、村的力量,统筹安排,扎实推进隐患排查工作,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雨雪天气对农村公路通行的不利影响,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4、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后管理水平,濉溪县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好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全县11个镇均成立农村公路管理站,以政府名义出台《濉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对管养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工作进行具体规定;二是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落实了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主体;设立县、镇两级路长办公室,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三是根据《濉溪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水平,落实全县路长制工作职责和任务,实现专管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制度《濉溪县乡村道专管员考核办法》,并对专管员每月进行考核。 四是在加强源头治超建设的同时,建设17处路面监控点。其中县级5处,市级12处。通过严格治超,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公路损坏率显著下降,有效延长了农村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五是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路政部门县乡干道路域环境整治执法主体责任,同时各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乡村遒路路域环境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认真总结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功的亮点经验,延伸推广到“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及示范路创建活动中,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发力。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到“四好农村路”建设全过程。出台“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路创建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路创建活动,树立标杆意识,精品意识,注重运用创建成果,引导各镇参与市级示范镇、示范路,省级品质示范路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