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8-16 08:15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 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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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实现“进村入户”目标,更好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构建快速安全、循环便捷的农村公路网,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濉溪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根据《濉溪县“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暨2035年远景发展目标》,统筹考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严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精心设计,合理确定线路建设布局、标准和内容。

(二)突出重点,分期实施。摸清短板弱项,优先实施通组、通户硬化路,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目标任务,实施进村入户道路提档升级工程。

(三)依法规范,建管同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推行共建、共管、共养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效益。

(四)乡镇主导,部门协同。强化镇政府实施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做好监管指导,县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整合管理,保障扩大投资效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摸排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各镇全面摸排农村道路进村到户建设需求。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1月,在临涣镇、百善镇、四铺镇各选取一个村进行试点,本着自愿原则,量力而行,成熟一条,修建一条。项目分为村连村道路、村内主要道路及村内小巷。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全面总结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建设程序、资金筹集、项目申报、工程建设、后期管理养护等存在的问题,为后期全面实施提供经验。

第四阶段:实施阶段。2026年1月至2035年12月,全面实施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

四、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范围

项目建设总规模约为2670公里,在全县213个行政村实施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项目(近十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除外),各镇确定社区和建城区村庄是否实施“进村入户”硬化工作。优先考虑提升型、稳定型的自然庄,撤并型和收缩型的自然庄慎重考虑,塌陷型和搬迁型的自然庄不予考虑。

(二)项目建设标准

所有工程项目均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等标准规范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1.村连接道路及村内主要道路。分为两种类型,类型一:路面宽度应不少于4.5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类型。水泥路面采用抗折强度不低于4.5MPa,路面厚度不得低于20厘米,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可采用水泥稳定类或石灰稳定类基层。类型二:路面宽度应不少于4.0米,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类型。水泥路面采用抗折强度不低于4.0MPa,路面厚度不得低于20厘米,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基层可采用当地原材料,厚度不低于15厘米。路基及路面结构层需满足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道路排水、安保、亮化、绿化等附属设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村内小巷。道路路面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路面应采用

水泥混凝土等路面类型,水泥路面统一采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12至18厘米,垫层厚度不低于10厘米,道路两侧要尽量设置排水沟,面层混凝土由各镇人民政府统一招标,以村为单位实施;或由各镇统一采购原材料,交予项目所在村,通过筹工筹劳的方式由项目所在村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相关手续由各镇负责管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附属设施。排水、安防等附属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道路标志标识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相关配套设施齐全完善,所有弯道、路口、学校、中桥以上结构物等都必须按规范设置警示桩、警示牌、标志牌等设施,做到位置适当、准确、醒目、美观。所有附属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建成后道路应满足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出行要求,营造“畅、安、舒、美”的道路通行环境。(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日常管理。各镇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部署,加强建成道路的日常养护,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明确专人进行道路养护管理,确保道路完好通畅。(牵头单位: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来源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过全面摸排,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2024年试点阶段估算总投资770万元,其余项目按年度分批进行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支付。(牵头单位: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成立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各镇要切实承担起“进村入户”工程基本建设的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全面统筹抓好“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规范建设程序,强化工程监管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组织实施。项目均采取“五制”管理,即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社会监理制、群众监督制”。

1.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各镇要结合村情、民情,利用镇村信息公开栏、镇信息公开网等宣传平台,及时公开建设计划、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六项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好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全过程信息及时公示公开,确保项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

2.工程管理、工程设计。各镇作为“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的主体,要做好项目设计各项工作。各镇可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也可由各镇组织具有相关工程资格的技术人员编制建设方案。项目招投标:各镇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要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工程监理:各镇可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监理,并根据项目规模,合理确定监理人数;涉及建设项目的村庄,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成立由党员、群众代表组成且不少于3人的监督小组,对项目进行旁站式监督。所有项目开工前均要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项目的开工、交工、竣工均由各镇组织实施。同时明确专人做好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类归档存放。各镇要严格做好项目开工前开工报告的审批工作,并在项目施工前上报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复核,复核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实事求是,加强管理,杜绝虚报瞒报、弄虚作假、非法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取消该镇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工程验收。所有项目均要履行交(竣)工验收程序,各镇按照规定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对镇验收的道路按不低30%比例(小数位采取进位制)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项目经整改后,由镇另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并出具相关的合格报告。对整改不到位的镇在全县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计量支付。各镇要严格计量支付程序,做好资金的支付工作。工程招标结束、施工单位机械进场、各项合同签订完成、监理出具开工报告,经县“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审核后,由县财政统筹支付工程合同资金的30%至各镇财政;项目经镇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县“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审核后,由县财政分批拨付工程建设资金的60%(工程计量总额的90%)至各镇财政,由镇财政支付至各施工单位,剩余10%工程项目资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等资料报至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备案、审核后拨付。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宣传在项目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在全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增进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打造“精品工程”“百姓放心工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2.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乡镇提供原

材料模式)实施细则

 

 

 

 

 

 

 

附件2

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

(乡镇提供原材料模式)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本着项目建设惠民、便民、为民的宗旨,按照《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乡镇提供原材料模式)的管理,规范工程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各镇实际,编制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中村内巷道及村民入户的硬化路,路面用水泥混凝土及垫层材料由各镇人民政府统一招标采购,交予项目所在村通过筹工筹劳的方式,以村为单位实施的村内硬化路工程。硬化路路面宽度、长度、厚度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村科学合理确定,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类型,统一采用强度不低C30的水泥混凝土,建议路面厚度12至18厘米,垫层厚度不低于10厘米,道路两侧要尽量设置排水沟。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规范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镇人民政府主导作用,积极鼓励动员各村委会、村民参与和支持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每个环节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兼顾农民群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在坚持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不搞半拉子、不合格工程的前提下,优先支持群众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项目建设。

三、项目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村民申请:以单条路为最小单位,涉及所有农户根据实际需求自发向村提出修路申请,内容包含申请修建道路的长度、宽度、厚度等技术指标及道路的名称(简易平面地形图并标识路的始点和终点)等,明确筹工筹劳的方式方法,具体说明如何组织施工以及每家每户自愿筹工筹劳及捐资的情况。

(二)村级评议:组织村“两委”进行初审,后经支部或党小组会议对申请事项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镇政府提交申报资料。

(三)镇级批复: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各村上报的资料进行会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批复。

(四)项目入库:各村需求情况经各镇审核、批复、汇总后,以镇为单位报至县“进村入户”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纳入“进村入户”建设工程项目库,同步纳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库。

四、施工前准备

(一)成立组织:镇级成立濉溪县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建设项目工作专班和质量管理、安全监督、群众监督小组。建设项目工作专班,由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纪委、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安全监督小组由镇、村“两委”和群众监督代表等组成;群众监督小组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组建,成员包括“五老”人员、村民代表、村民监督委员会代表等人员,并与镇签订村民监督合同。

(二)选定监理公司:依法依规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选定监理公司。由镇政府与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公司投入的人员和设备数量,监理工作的方式方法,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及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处罚规定等。

(三)做好宣传引导: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群众需求强烈、积极性较高、思想意见统一、合理合规的项目应统尽统,逐步推进;加大宣传,解释清政府提供原材料由村通过筹工筹劳自主修建类项目与政府工程类项目的区别,本着自愿的原则由群众自主选择。

五、项目实施

(一)原材料采购:镇政府根据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和其他原材料,依法依规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选定代理服务公司,以货物采购的形式履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程序履行结束后,与中标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二)原材料发放与接收:商品混凝土等原材料由镇政府按各村申请进行发放,由各村指派专人接收材料验车留单(三联单),同时签字确认,并按照采购合同随机对供货的方量进行抽检,发现久量(发现超过初凝时间的)的按照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处置。镇、村要建立详细供、收原材料台账。

(三)施工要点:镇政府提供的原材料(商砼、碎石)交于村后,原则上受益户自行组织施工,也可由村委会统一招标劳务公司进行实施,受益户参与的方式进行。可聘请有施工经验的人员进行施工管理,重点控制路基整平压实、模板安装、厚度控制、摊铺整平、振捣密实、收光压纹、覆盖洒水等关键工序,加强后期养护管理。

(四)建立复核机制:各行政村组成复核小组,成员要含盖新建道路的受益户,复核接收的商品混凝土数量与对应的成型道路数量,形成复核台账,理论上接收的混凝土数量和实建道路数量应该持平。

(五)筹工筹劳管理:行政村“两委”及村监督小组协调指导农户,以整条路为最小单位,形成筹工筹劳、自愿捐资的出入台账,自行完成筹工筹劳、自愿捐资的独立核算,自我管理、自我负责,结果公开。

六、项目验收

(一)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项目完工后由镇组建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负责人及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村民代表、监理单位人员、村民监督小组成员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二)验收结果及后期管养:验收小组实地查看,外观等符合要求的项目由镇颁发竣工验收书。建成道路所在的村委及沿线受益户,对道路的后期管养负主体责任。

(三)民意反馈调查:对每条路涉及的村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并签定满意调查情况单,对涉及路段工程质量、成效发挥、施工工艺、后期养护等签署意见。

七、资金管理

根据上级批复的项目资金计划及乡镇资金申请,原则上由县财政统筹按项目计划资金一次性拨至各镇财政,各镇要严格计量支付程序和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八、项目档案管理

批复实施的项目从申报、审批、立项、招标、实施、验收和资产管理等各环节的文件及相关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及归档、乡镇留存,并报县“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工作专班备案,明确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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