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效果评估报告】《濉溪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12-09 09:19文字大小:[    ]背景色: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2020年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出台以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8867.32万元,审核发放20.6万户农户,补贴面积196万亩,每亩补贴金额约为83元。2024年小麦平均亩产505.91公斤,同比提高2.89公斤,玉米平均亩产536.6公斤,较上年增加3.4公斤,通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保障政策的实施,对调动我县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提高站位,立足民生,高标准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按年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贴合民情,立足群众,不断优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保障政策。将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同时,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减少工作环节,减轻基层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监管,加强宣传,及时规范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严格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县农业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地对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对在补贴资金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优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持续调动我县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不断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为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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