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04-16 15:28文字大小:[    ]背景色: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王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5年底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王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王成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孙啸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8.深化“政产学研用金”合作,“揭榜挂帅”呼应产业发展需求,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30个。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9.健全“四上企业”培育机制,新增“四上企业”48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王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10.全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65个,10亿元以上项目6个;新开工项目55个;力争百亿元项目取得突破。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11.实施项目谋划“163”计划,全年新增谋划项目规模1000亿元,储备可报可批可招商项目规模600亿元,争取政策资金不少于3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王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12.推进高铁西站片区、S235、沱浍河航道整治等项目征迁,完成房屋征收6万平方米。

牵头负责领导:于晓冬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房屋征收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13.加快补充耕地项目立项,推进百善示范区农用地转设施用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指标2000亩。

牵头负责领导:于晓冬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14.落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打造具有历史记忆和时代特色的县城。

牵头负责领导:孙啸、于晓冬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15.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完成虎山北路菜市场改造,实施基层治理赋能“十小工程”建设,打造“5分钟、15分钟”生活圈。

牵头负责领导:于晓冬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16.探索淮海路、闸河路等慢行一体化改造,稳妥推进公交运营国有化收购,改造数字化公交站台35对,践行“安行、畅行、便行”理念。

牵头负责领导:于晓冬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17.扎实推进“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杨晋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18.落实“五控”措施,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力争PM2.5降至39微克/立方米。

牵头负责领导:孙啸、杨晋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19.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新建及改造高标准农田10万亩,覆盖永久基本农田95%以上,保障粮食丰产丰收。

牵头负责领导:孙啸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20.实施农村道路“进村入户”工程,提质改造农村道路105公里,畅通农村出行“最后一米”。

牵头负责领导:于晓冬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21.坚持“一主两翼”发展思路,谋划S238改道,打开临涣对外交通;加快实施临涣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浍河沿岸综合型滨水观景区,常态化举办民俗踩街等活动,丰富文旅场景、拓展旅游业态。

牵头负责领导:孙啸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临涣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22.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开发公益性岗位700个、就业见习岗位500个。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23.健全“8+1+N”救助体系,做好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帮扶衔接并轨,开展社保进万家行动,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织密民生保障网。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24.加快应急安全城建设,设立青少年活动中心、美术馆、应急安全应训馆及科技馆,构建“青少年教育为核,多馆复合”的教育综合体。

牵头负责领导:王成、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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