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11-04 15:19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濉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鼓励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制定本系统、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濉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

  

 

                                             2025114


  

 

附件

濉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清单(2025年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濉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方案》

县发改委

一季度

2

《濉溪县项目谋划“163”计划实施方案》

县发改委

一季度

3

《濉溪县重点项目建设专员工作制度》

县发改委

一季度

4

《濉溪县镇级应急消防站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实施方案》

县消防救援局

三季度

5

《濉溪县镇级应急消防站运行制度》

县消防救援局

三季度

6

《濉溪县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实验方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季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