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第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答复
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JY08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程华东代表:
您提出“关于推进城乡垃圾分类”的建议,已知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加强宣传教育。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通过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使居民能够深入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引导居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科学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垃圾分类及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资源、节约能源的生活好习惯。并通过联合机关事业单位等在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包括宣讲、游戏、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同时,以发放礼品的形式激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进行“多次”“短时”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来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
二、完善分类收运体系。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濉溪县城管局通过环卫一体化项目,从源头开展垃圾分类,下一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垃圾处置企业,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分类处置,做到垃圾资源利用最大化,提高垃圾收运与处理的效率。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全面开展,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县26个社区已建成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亭和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共120处,覆盖物管小区107个。这些设施为居民提供了便捷,有助于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及参与度。下一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垃圾处置企业,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分类处置,做到垃圾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强化法律与制度保障。2022年5月1日,安徽省发布实施了《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濉溪县依据条例继续加强垃圾分类的法律与制度保障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强法治保障和执法力度,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同时,还将积极探索创新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和方法,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四、促进多方合作与参与。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全方位、高密度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引导居民、学生、等群体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实践,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建立了由城管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社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治理体系。通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等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
五、建立长效机制。濉溪县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正在选址筹建中,建成以后,可以通过专业化分拣、拆解、加工技术,能精准分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降解有机物等,将原本的“废弃物”转化为可利用物资,大幅提升资源重复利用率。并建立法治保障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方面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濉溪县城管局将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城乡环境的持续改善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加强与其它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的水平和效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实施。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