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6年政府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6年底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4.健全可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库,重点推进与淮北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安徽工业大学、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度合作,提升科技转化能力,力争全年实现产学研合作30项,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5.用好产业支持政策,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10家以上、限上商贸企业25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6.培育发展数据产业,编制“数字濉溪”建设规划,谋划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和启用新政务服务中心。
牵头责任单位:县数据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7.实施“招商引资提效”工程,落实八大产业集群招商工作专班机制,用好“链主”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等方式,精准绘制“产业地图”与“招商图谱”,提升招商精准性,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70个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8.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经验,推动村医岗位化改革,健全医保总额付费机制,推行长期护理险制度,提升医疗救助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9.落实外贸主体培育孵化措施,支持瑞瑟科、华阳食品等外贸企业开展大宗贸易,鼓励丰恩建材、联达箱包拓展海外市场,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5%,利用外资增长30%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0.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稳步推进旧城区、乾隆湖片区城市更新,提升淮海北路、濉河路沿线环境,焕新城市面貌。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濉溪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1.充分利用主干道节点,布局12处生态花带,构建“四季有花”绿化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濉溪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2.实施县加油站、新城中心小学等易涝点治理,改建雨污管道90公里,疏通城市排涝“动脉”。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濉溪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3.加快S411、S235濉唐路三期等项目建设,推动G343,临涣码头、岳集码头等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促进城乡互联。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4.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5.推动沱浍灌区工程建设,高标准建设江淮粮仓。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6.实施“生态环境提优”工程,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实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生态质量。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7.加快万达商业综合体、双墨阁五星级酒店项目建设,推动八里特色商业街区项目落地,优化城区商业布局,提升消费能级。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濉溪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8.实施“文旅融合提标”工程,“一景一案”改造提升现有景区,开发运河模拟漂流、沉浸式剧场等服务,推动柳孜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创建国家4A级景区、临涣古镇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提升文旅质量。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19.系统整合县域资源,打造“红色研学”“运河风情”“古镇休闲”以及“琴韵酒乡”等精品线路,满足游客多元需求。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20.常态化开展“2+N”招聘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500个,新增城镇实名制就业6400人。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21.深入推进“1+N”集团化办学,有序撤并整合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县域内师资队伍优质均衡,提升办学质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22.聚焦“银发经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擦亮“濉心养”服务品牌。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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