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0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汪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理想城大门口设立公共自行车车桩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接到提案后,县城管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理想城大门口及周边区域开展实地勘查,全面核实该区域的场地条件、规划要求等情况,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公共自行车车桩的安装条件。
经勘查,确认该区域符合安装相关要求,我单位将稳步推进后续安装筹备工作,统筹落实站点规划、车桩布设等事宜,切实解决周边居民及学生出行便捷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区域公共交通配套。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
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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