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业务和对外承诺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员。主要是公开各业务股室的行政职责、权限以及相关责任、分管的股室单位领导。
(二)公开办事对象应当履行的事务。主要是办事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办事所需办理的手续,办事应依法承担的其他责任。
(三)公开办事依据。主要是公开履行行政职能及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开处理行政事务的界定标准。
(四)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主要公开办事程序及每一环节的时限要求;并要保证在权限范围内规范行使职责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间。
(五)公开办事结果。主要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处理意见,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公众公开,并说明原因和理由。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结合医保工作特点,从实际出发,通过公开栏、政府网站、县政务公开平台、新闻媒体、办事指南和设立意见箱等各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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