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规范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医保〔2019〕34号)和《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濉溪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管理流程的通知》(濉医保〔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小组对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的5家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将通过评估的5家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评估得分 |
1 |
安徽省淮北市新阳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临涣店 |
95 |
2 |
安徽省淮北市新阳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濉溪 阳光花城店 |
95 |
3 |
安徽省淮北市新阳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濉溪书香雅苑店 |
95 |
4 |
淮北佑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濉溪县人民医院店 |
95 |
5 |
淮北佑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濉溪县韩村分店 |
95 |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4日
监督电话:6855795 6080091 606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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