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11-03 14:22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规范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医保2019〕34号)和《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濉溪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管理流程的通知》(濉医保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小组对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的2家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将通过评估的2家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评估得分

1

安徽高济敬贤堂药业有限公司一百四十七店

90

2

濉溪县同芯源中西药大药房

90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10日

监督电话:6855795  6080091  6063803

濉溪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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