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来源: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5-01-30 09:24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背景色: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0561-6080309,服务电话:6080137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和结果反馈渠道):附件

附件:

濉溪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救济途径:

1.拨打各相关事项服务指南中公示的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0561-6080919。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濉溪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濉溪县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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