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发改委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6-18 17:1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为了进一步促进党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决策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三、重大决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隐私,其决策预案、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均要公开;

四、重大决策的内容:

(一)委系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部署;

(二)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三)大额资金使用;

(四)涉及群众、企业改制、行政执法、规费征收、行业管理、城镇建设等与群众合法权曾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五)群众应知的重大改革举措及其它重要工作部署,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工作重点;

(六)重要人事事项的决策,干部人事任免等,评先表模,重大典型报告;

(七)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九)其它应当公开的重大决策。

五、决策程序

(一)充分调查研究,预在提出可供参考的可行性方案;

(二)方案提出后,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党组全体成员在讨论基础上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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