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县发改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分析濉溪县域经济发展形势,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谋划争取项目,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我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1.主要指标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濉溪县1-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6%,在一县三区排名第一位;1-5月份,濉溪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8.1%,在一县三区排名第4位;目前正在加强对1-6月份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调度,逐个项目、逐个单位、逐个行业分析、调度在库185个项目和14个计划入库项目情况,预计,濉溪县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预计6月份当月完成投资17.6亿元,较6月17日摸排(11.97亿元)距离目标任务的差距收窄5.63亿元。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66.71亿元(上半年基数为83.59亿元),同比下降20.2%,距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10%)还有25.21亿元的缺口,距上半年投资持平还有16.85亿元的缺口。梳理上报超长期国债项目21个,目前被省级锁定的是4个,市级锁定11个。服务业方面,1-5月份,三产分行业中,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10%;商品房销售面积13.1万平方米,增速同比下降22%;商贸四行业中,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8.4%、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同比下降6.2%、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24.4%、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27.2%。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1-5月增速为8%,积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半年调库工作;高技术企业(制造业)企业增加值增速为24.2%;按时上报及营商环境月报、系统信息更新。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上半年共申请教育、医疗项目4项,总投资17111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11178万元。目前已申请成功2项,总投资8481万元,申请中央资金6000万元;二是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目前在建项目8项,文旅体局1项,总投资13500万元,中央资金8000万元,现实际完成投资6684万元,支付5360万元,展陈正在开展第二轮深化设计,待专家评审,预计2024年10月底完工;专项债7项,总投资24.394亿元,申请专项债额度17.35亿元,截止目前,专项债已发行16.55亿元,累计支付14.35亿元。(其中:南部次中心新城医院剩余0.92亿元未支付、濉溪职业技术学校剩余1.28亿元未支付),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项目剩余8000万元未发行,计划2024年申请发行完毕。预计2024年6月底部分卫生项目完工并验收。
2.重点项目建设。2024年全县共安排重点项目219个,总投资1151.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2.1亿元。1-5月份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5.4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34.39%,低于序时进度7.3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28个,开工率40%。具体项目建设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未按计划开工项目、未达序时进度项目、未按计划纳统项目,逐一制定推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1-5月份,顺达物流项目、汇联智新材料、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中基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等84个项目续建项目主体工程正在稳步快速推进;佰亿通电缆项目、理士新型储能产业园项目、英科防护产业园及包装项目、名开机车项目、顺发食品项目等28个新开工项目顺利实施。集中开工项目推进有力。在中壹制造项目现场,承办四月份市级集中开工主会场,1-5月份市级集中开工及一、二季度省开工动员重点项目13个,总投资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9亿元,13个项目已开工,开工率为100%,6个项目已纳统,纳统率46.2%,开工率、纳统率均位于全市前列。
3.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争取南北共建园区省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皖北承接产业转移“6+2”集聚区资金33381万元。2、2023年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和南北共建园区考评结果靠前,濉溪经济开发区“6+2”试验区考评第5名、南北合作共建园区考评濉溪县第一,濉芜产业园第一。3.牵头编制《安徽濉溪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4.牵头园区“月点评、季赛马”、新能源汽车团招商信息收集。7月:推动沱河流域(濉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并完成初步设计及申报材料编制。
4.服务业发展。制定培育计划,有序推进企业培育工作,税务、发改、市场等部门加强联动对接,定期进行信息共享,梳理去年四季度以来新开业服务业企业,摸排有纳统潜质的优质企业进行培育,强化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园区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实行属地、行业双摸底方式。做好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将达规企业纳入统计。今年以来,共培育服务业企业12家,新纳统1家规上服务业企业。
5.推动重点改革。实施能耗预算管理计划。印发了《濉溪县2024年节能工作要点和濉溪县2024年减煤工作要点的通知》,下达全县规上企业能耗预算控制目标,对各镇园区用能预算指标进行科学合理分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细化全县19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管控目标。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采用量化方式,对各镇2023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完成情况、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目标办。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将濉溪县淮新建材有限公司石灰生产项目纳入存量“两高”项目清单管理,并开展全县“两高”项目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方面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砖瓦窑厂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并配合省、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于拟开展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耗煤问题项目整改“回头看”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印发了《2024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2024年度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及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序开展全县207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平台上传工作。按照市下达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及绿色食堂创建目标任务,将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2家公共机构列为第四批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将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机关食堂列为第二批省级绿色食堂。加强能源建设。2024年计划新增新能源并网规模34万千瓦,截止目前新增新能源并网规模为26.81万千瓦,完成全年新能源新增并网规模的78.8%。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积极督促各单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全量推送至“信用淮北”平台。2024年二季度截止至6月中旬,全县共上传1735条“双公示”数据,其中,行政许可1498条、行政处罚237条。根据省统一部署,按照国家制定的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数据归集标准,组织各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据统计,我县二季度产生行政强制2条、行政监督检查32条,暂未产生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政务诚信已列入营商环境评估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2024年截止6月中旬,我县涉政府机构失信案件0件,后期我县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务诚信建设目标责任,确保诚信政府整体建设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以压力传导、强力推进工作。三是加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治理,联合各镇、开发区摸排严重失信主体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联合县市场局、县法院、县税务局等部门,加快推动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工作,督促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完成信用修复。目前,市发改委反馈我县严重失信主体企业名单低于辖区内存续企业总体数1%。四是信用惠民便企服务水平提升情况。目前,该指标暂无扣分情况。提示点:一是应查尽查、应惩尽惩。国家政策要求所有审批、监管和服务事项要实现对严重失信主体“应查尽查”“应惩尽惩”。根据去年全省和我县出现的案例情况,请相关部门关注食品药品许可证换发、房地产和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等方面嵌入信用核查,确保不出现应查未查、应惩未惩案例事项。各镇、开发区、金融办要引导更多企业使用“信易贷”平合,在“信易贷”平台内发布有效融资需求。五是高频失信治理方面。濉溪县辖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超10条的企业尚存13家;已对接县交通运输局加大督促力度,力争二季度末企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修复尽修复。
6.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2024年1-5月份,我县共完成各类项目交易数(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项目、其他交易项目)171个,同比下降22%;交易额9.88亿元。其中,交易项目各类别情况为: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交易数59个,交易数占比34%;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数72个,交易数占比42.11%;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数27个,交易数占比15.79%。从总体情况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交易数有所下降;从交易项目类别来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额占比较大,占比86%以上;从交易项目行业来看,工程建设项目主要以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建设为主。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抽查+随机检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招标采购代理违法违规从业、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坚决打击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截至5月份共随机抽取27个交易文件评估其合法合理性,查出3个问题文本;随机抽取异议答复8个项目,发现3个问题;标后履约随机检查18个项目,发现8问题,以上问题均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项目交易顺利开展。严肃查处线索举报事项。截至5月份,依法依规受理投诉3件;办理举报、移交等信访事项11件(建设工程8件,政府采购3件),行政复议案件1个,均已按照流程办理。为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多途径并行,全面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严肃查处招标活动相对人。督促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提升,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约谈市场竞争主体,发送监管建议函共41份。增强交易主体律意识,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促使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持续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免收招标文件费、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推广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持续清理沉淀保证金,探索推广“中标贷”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各项收费减负政策,持续加大收费清理力度,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调查工作,为深入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持续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了自验相关工作,并向淮北市发改委等四部门提交了市级验收申请,今年将全部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政府定价项目的收费审核及经营性《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共发放《服务价格登记证》6份。积极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共备案商品房开发项目2项次,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商品房销售市场。进一步完善供水价格机制,规范合理科学制定价格,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发改委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为供水价格的调整工作作好准备。加强价格认证工作力度,为公检法等部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价格认证中心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对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今年以来共出具《价格认定报告》129份,标的额7525474元:其中涉刑事案件125件,标的额6611337元;涉纪检监察案件3件,标的额77010元;涉行政案件1件,标的额837127元;出具价格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27份。
7.保障粮食安全。我县上半年政策性储粮库存35.16万吨,其中县级储备2.6万吨、最低收购价32.56万吨,分储在23个库点;政策性储油库存330吨,为确保储备粮油的安全,对这些储粮库点的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等仓储管理情况,我们每月巡查一次,遵循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4月份按照省局的要求开展了一次以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为主的春季粮油的全面普查,5月中旬陪同省库存检查组对我县5个政策性粮食库存点的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和粮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我县到目前为止储存的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顺利完成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收集考核资料,完成2023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工作;做好调查人员培训,完成54户乡村居民户上年度粮油供需平衡及本年度4月底存粮调查;根据省级文件要求,完成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及进度调度;开展粮食科技周宣传活动;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夏粮收购工作落到实处;联合县财政、县农发行下达县级储备粮、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轮换任务并进行工作督导。完成辖区内粮食收购企业、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做到应备尽备;多点采集信息、及时报送原粮收购进度及粮油市场价格;各类涉粮信息系统月报、季报、年报报送;智慧皖粮在线率监测及故障排查。
8.加强城际铁路建设。淮宿蚌城际铁路:在沿线各镇(园区)的共同努力下,淮宿蚌城际铁路(濉溪段)红线征收工作已基本完成。上半年主要开展环评线内房屋征收摸底及全面自查归档工作;同步开展双堆集站站前广场配套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目前建设方案已确定并经论证及报规,正在进行项目立项及可研报告编制。淮北至阜阳城际铁路:阜淮城际铁路(濉溪段)共涉及征收红线内房屋185户,环评线内182户,土地面积906.318亩,现已完成二十个批次审计,红线内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基本完成。一处个案征收正在协商中,不影响正常施工。拨付征迁资金1.4亿元。施工及税收情况:淮阜、淮宿蚌铁路工程正在按照施工进度,有序推进。 淮宿蚌铁路(濉溪段)总投资约78亿元,已完成工程投资20.5亿元。预计产生税收0.9亿元,已上缴县财政税收4008万元。淮阜铁路(濉溪段)工程投资约20.6亿元,预计总税收0.38亿元。工程已完成投资7.56亿元,已上缴县财政税收63632万元。
9.GFDY和RMFK。配合市国动办完成2024年度国防动员系统开训动员工作,制定县国动办2024动员拉练方案。完成濉溪县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国防动员领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报告。完成2023年度GFDY系统年鉴编撰工作。做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和2024年“安全生产月”国动系统宣传活动。配合开展省市县三级国防动员通信业务研训暨主题党日活动,配合市国动办前往双堆烈士陵园开展“国防有我 矢志强军”实践活动。加强建设工程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以建为主、以收促建”,不断完善执法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审批程序,人防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结建人防工程1个,办理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6件,收取易地建设费121万元,对凯兴府祥和家园西区等5个人防工程进行了验收,竣工验收面积29938平方米。对煤化工邻里中心、界沟矿安置房等在建工程进行20余次质量监督。助力棚改项目建设。根据濉溪县棚改项目建设推进会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棚改项目移交进程。对外业基本完成的项目,积极指导未完成内业资料整理的项目进行资料归档。对祥和家园西区、濉河新时代棚改等2个项目进行了验收。进一步落实人防工程标志标识和人防地下室的维护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车位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皖人防﹝2021﹞20号)要求,加强人防车位日常维护管理,积极服务民生。人防工程验收时人防工程墙体、柱体要涂刷统一标识带,人防车位上方悬挂标识牌或采用在车位内喷涂“人防”字样,做到人防车位区域一目了然。在人防工程内醒目位置张贴人防工程示意图、维护管理制度和平时使用须知等管理标识。
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防汛战备、日常监管等工作。推进结合人防物资库改建濉溪县人防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近期完成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
二、存在的问题
1.投资结构不合理。剔除煤化工因素,从产业类型来看,第一、二、三产(含房地产)分别占全部投资的3.3%、34.7%、62%,工业投资占比小,濉溪县投资主要依靠基础设施投资来拉动。从制造业完成情况来看,在库项目64个,环比增加6个,但完成投资同比下降33.3%,在库工业项目质量不高。
2.房地产投资持续下降。我县1-5月,县本级完成投资5.8亿元,同比下降63.6%,下拉县本级投资18.2个百分点;在库房地产项目24个,预计上半年,房地产投资完成6.53亿元,和上年同期差18.34亿元,同比下降73%,下拉县本级投资21.9个百分点。
3.民间投资意向不明显。1-5月,濉溪县本级完成民间投资12.9亿元,只占县本级投资的26%。从投资构成来看,房地产投资占民间投资的25%,农业投资占民间投资的7.1%,工业投资占民间投资的67.9%。从制造业完成情况来看,在库项目64个,环比增加6个,但完成投资同比下降33.3%。房地产投资的大幅下滑和制造业投资的低迷导致我县民间投资大幅度下滑。
4.项目前期不够精准。目前存在部分单位对项目谋划、论证不重视,没有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关注项目的社会效益,项目规模和投资概算相对随意的现象,导致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未按审批内容、申请规模、预定投资建设的现象。同时,因对政策导向把握不准,敏锐性不强,没立足濉溪县实际发展情况一味盲目为谋项目而谋项目,不少项目只停留在表格和项目简介阶段,导致谋划项目的质量不高,前瞻性不足。
5.能耗“双控”及减煤任务完成难度较大。我县规上工业主要由能源发电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造纸行业、黑色金属冶炼行业以及酒水饮料和精致茶制造业6个行业组成。产业结构偏煤偏重,导致能耗“双控”及减煤任务完成难度较大。
6.“双公示”数据归集存在风险。省信用办通报反馈,濉溪县卫健委存在1条超期异议的处罚数据(上报数据处罚内容有误,超26天异议修正) ;濉溪交通运输局存在1条行政许可超期数据且为不合规数据。以上2条数据已造成二季度营商环境评议扣分。此外,市级校查和评估发现: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漏报了3条行政许可数据,后期补报整改。日常报送中发现:濉溪县疑问数据4条,分别为:濉溪县气象局1条(文书号错误)、濉溪县人社局1条(许可内容错误)、濉溪县应急局1条(文书号错误)、濉溪县市场监管局1条(处罚金额和处罚内容不一致)。5类行政信息上报量较少,个别部门未实行零报告工作制度。高频失信主体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存在困难。濉溪县尚存高频失信企业较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在5条至10条之间的企业14家,高于10条的企业13家。仍需县交通运输局加大督促修复工作推进力度。
7.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一是对招标文件设置未公平竞争审查。招标人滥用权利,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或加分条款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甚至为特定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投标资格条件变相限制、排斥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二是对异议答复履职不够。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在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前应当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但招标人很少能依法妥善处理异议并及时进行实质性回复。三是组建评标委员会不规范。有少数招标人不愿意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委员会组建参与评标。四是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不够。对代理单位工作不审核把关,听之任之。六是合同履约检查不足。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承包人履约管理,防范和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以上表现,极大影响我县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放管服”政策的落实,涉嫌违法并可能存在腐败问题,必须加以整治和纠正。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1.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一是抓牢项目投资。最大限度挖掘徐阜淮高速、韩村码头、濉溪明清酿酒作坊群遗址博物馆、S410、中德、双创、中瑞农产品物流中心、乡村医养结合、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升级改造等项目的潜力。重点关注恒源煤电2023年基建及维简工程项目、淮矿水面光伏、中基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理士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中电建屋顶光伏、中壹智造产业园项目等重点工业项目,协调中基、理士、中电建等工业企业,尽可能6月份开具设备发票,点对点对接,做好统计服务,提前准备支撑资料。二是抓项目入库。重点跟踪淮北西站(濉溪片区)安置项目(46亿元)、临涣风电二期(2亿元)、濉芜现代产业园产城融合科技转化建设项目(10.8亿元)、袁店矿区自发自用风电项目(2.5亿元)、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亿元)等重大项目,指导企业先行建设易出地面的附属工程,尽早入库。提前对接引江济淮工程(濉溪段)项目,协调是否能在濉溪入库。对接淮矿集团、皖北煤电、宿州煤电,争取将土地复垦项目纳入投资。三是抓项目谋划。把握2024年“两重”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申报机遇,结合上级政策,梳理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和专项债项目,制定申报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组建项目谋划专班,结合县内发展实际,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夯实投资潜力。
2.服务业方面。一是紧盯目标任务。结合上半年服务业指标完成情况,找准差距,分析原因,精准补短,抓实抓牢统计基础数据的上报工作,及时关注影响服务业GDP核算的各项指标,把握时间节点,紧盯影响服务业核算的各项指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予以重点关注,及时进行各行业和各责任部门情况通报,做好研判分析,确保行业平稳发展。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强与市发改委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申报指导。计划下半年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2025年国家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积极准备组织2025年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申报工作;做好省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争取工作;支持中瑞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申报省级冷链物流基地;支持中瑞农产品批发市场省级集聚区提标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鼓励濉溪古城积极省级服务业文旅集聚区。三是抓好纳统升规。积极对接税务局、市场局、统计局,摸排出去年四季度以来新开业的服务业企业,针对年营收能达到纳统条件的企业逐一对接,实地走访,指导发展前景较好的,发展质量较高的企业及时纳统入规。同时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扶持等方式做大做强在库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对孙疃港务公司培育力度,确保下半年申报入统,拉动交通运输业增长。加强对淮北祺胜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蓝山建筑科技公司、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的指导服务,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年底纳统。
3.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一是坚持抓主抓重,强化项目调度。通过红黄绿平台对全县重点项目实行进度监控,及时更新项目建设动态,对项目的开、竣工和正常推进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定期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做到精准调度。要紧盯房地产项目。重点关注濉溪理想城、御溪翡翠城、蘭墅香汐、璟园、诚园等在库的房地产项目,密切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有力有效措施落实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好转。要紧盯产业类项目。重点跟踪服务好投资10.1亿元的年产5GWh储能PACK及系统集成项目、投资12.1亿元的瑞瑟科金属材料项目、投资3亿元的康田生物科技项目等,争取尽快实质性开工建设。要紧盯基础设施类项目。重点做好淮宿蚌城际铁路项目、阜淮铁路项目、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沱浍河航道(李口至临涣段)整治工程等重大项目推进与服务。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积极争先进位。对照省、市、县重点项目目标考核要求,以目标引领推动工作落实,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对项目实行全过程清单式管理,查缺补漏,完善前期手续要件、建设进度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确保已开工、已竣工项目能够及时通过省级审核确认。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抓好重大项目开工动员活动,并持续跟进开工动员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实质开工、按计划推进,及时纳统等。三是加强项目谋划,抓好项目储备。紧紧围绕我县发展规划,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以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为战略牵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谋划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的良好局面,滚动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建设。一是会同县财政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定期调度,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落到实处;二是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按照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做好对储备项目谋划与指导。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充分挖掘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公共实训基地等社会事业领域内的项目。把所有谋划项目统一纳入三年滚动计划中,加大对国家重大项目库的建设力度,真正使项目建设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
4.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做好6月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投资项目、高技术(制造业)企业的数据上报、数据分析,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半年调库工作,并为下半年调库做好准备工作;与各镇园区联系,及时了解战新及高技术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信息更新、月报情况的上报工作;按时报送新材料大事记相关材料,按时报送皖北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材料;按照时限更新录入双招双引系统项目录入;开展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及安家补贴发放工作;积极推进开展申报零碳产业园示范创建工作。
5.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常态化对标国内外一流标杆水平,需要不断锻长板补短板,进一步释放招投标领域的市场活力。一是规范招标文件管理。贯彻落实省市房屋住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时调整优化我县招标范本,规避不合理条款。推进招标文件“在线检”,每月开展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二是优化招标投标服务机制。落实招标投标平台服务“竞争赛马”机制,推进平台服务由标准化向多样化、精细化提升。落实“打分监测+电子横向暗标评审”,升级“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全面实行评标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从而实现规避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风险。三是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制度,落实“谁委托、谁评价”“谁监管、谁评价”机制,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搭建招标代理机构形象展示平台,不断提高从业水平。四是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行为。落实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清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等“三清单”共享核查比对机制。从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单位、招标时间、发包方式、中标企业、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等各环节关联关系入手,紧盯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每季度开展核查比对,常态化严查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应进未进、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情形。
6.推动节能降耗。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断推动能耗强度下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落实各项节能工作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对照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指导各镇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推进节能目标任务有序落实,确保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加强源头控制。按照国家、省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部署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配合审批股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原则上不再新增涉煤项目备案。三是突出节能重点。加强节能工作调度。跟踪各镇园区、重点行业及企业的能耗变化情况,对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作出预警分析。开展“一企一策”诊断工作。按照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辖区内相关重点用能企业做好工作落实。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收集各单位《濉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年底前完成《濉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四是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依托能耗数据平台,不定期对能耗数据超出正常波动幅度的公共机构下发提示单;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考核评价;坚决遏制公共机构餐饮浪费,不断完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持续开展餐饮浪费行为明查暗访。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先进经验,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倡导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7.抓好粮食安全。为承储企业开展县级储备粮轮入做好相关事宜的上传下达,关注收购进度,确保于架空期内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倒排工期,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进度,确保于规定期限完成项目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完成秋粮产量收购情况预测及进度报送,开展辖区内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仓储企业2024年度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全国爱粮周、世界粮食日宣传工作;下达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轮换计划及轮换进度跟进;做好2024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准备工作。继续做好我县的政策性储粮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的巡查,确保全年粮食储存安全,生产无事故。切实做好2024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联合县财政局和农发行开展县级储备粮入库质量和数量的验收。联合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开展好秋季和冬季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普查。联合市场管理局对粮食收储企业进行夏粮收购的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
8.推进暖民心行动。研究建立暖民心行动投入增长机制,探索整合暖民心行动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资源,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到暖民心行动中来,着力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加强对暖民心行动项目的指导力度,坚持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全面掌握暖民心行动项目动态情况;继续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制定并发放暖民心行动资料汇编,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9.推进城际铁路建设。一是开展淮宿蚌铁路、淮阜铁路环评线内及个案征迁工作;二是推进双堆集站站前广场配套设施建设;三其他如刘河沟改造、“三改”工程、电力迁建、铁路建设环境整治等。
10.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是督促在建华电临涣镇风电场二期4万千瓦风电项目,孙疃煤矿3.2万千瓦、青东煤业公司2.8万千瓦塌陷水面光伏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按计划完成新增新能源并网规模34万千瓦工作目标。二是持续关注省、市相关政策,积极争取集中式风电、光伏电站建设指标。目前正在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发改能源函〔2024〕169 号)文件要求,组织编制濉溪县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争取乡村振兴风电建设指标,按照文件要求2026年完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
11.GFDY和RMFK。完成“918”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规划,积极落实市国动办的各项工作要求。抓好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9月1 8日国防教育日组织专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继续做好人防工程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徽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建设公共隐蔽工程,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在抓好已建和在建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的同时,着重推进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南部次中心医院、濉溪县医院、等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对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制定方案,联合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检查,保障人防工程功能不受侵害。继续做好通信警报保障,全面落实人防应急工作。力争“9.18”前完成结合人防物资库改建濉溪县人防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做好指挥中心通信指挥系统等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认真履行人防应急支援使命职责。做好“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制定详细的警报试鸣工作方案,开展防空警报器检查维护工作紧密结合城市发展,适时增加电声警报器,做到城区警报音响全覆盖。完成全年训练演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