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繁
RSS订阅
加入收藏
首页
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监督保障
首页
>
濉溪县民政局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
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094831/201801-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4-30
发布机构:
濉溪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4-30
名
称:
濉溪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原则
文
号: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94831/201801-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4-30
发布机构:
濉溪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4-30
名
称:
濉溪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原则
文
号:
关
键
词:
濉溪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原则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30 16:4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背景色:
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讲求效率原则。救助资金必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充分、有效使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