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9年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濉溪县2019年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是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日子。为保证我县2019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殡葬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安全祭奠,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双堆集烈士陵园、县殡仪服务中心、圣安福园陵园及各镇(园区)公墓、骨灰堂。
高峰期:2019年3月23日—4月7日。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 指 挥:刘 松 县政府副县长 县公安局长
副总指挥:赵海峰 县民政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
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濉芜工业园管委会。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赵海峰任办公室主任,周秀红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
(二)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指导、现场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清明节祭扫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消防安全工作,会同县民政局对祭扫点进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做好殡仪服务单位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负责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发布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车,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负责监督指导烈士陵园安全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安全防范、交通疏导、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等方面的工作方案制定;负责督促烈士陵园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理、信息发布以及相关应急演练等工作。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清理销售摊位经营封建迷信用品,会同民政、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进行查处。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制止和清理在城区主要干道和公共场所抛撒冥币,搭建灵棚及其他冥祭用品,负责对占道销售丧葬用品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积极配合查处城区范围内占用公园、绿地、林地的乱埋乱葬事件,维护市容环境。
各镇(园区)人民政府: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镇(园区)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园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制作宣传条幅,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清明节应急工作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同时,各清明祭扫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清明节应急工作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现场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现场交管工作人员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县殡仪服务中心、各公墓负责组织力量对人员进行疏散,公安交管人员在墓区、殡仪服务中心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殡仪服务中心、各公墓或现场负责人适时向指挥部报告;
4.殡仪服务中心、各公墓负责组织力量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现场工作人员合理引导群众,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件,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殡仪服务中心、各公墓负责人如无法有效处置应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殡仪服务中心、各公墓负责人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消防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殡仪服务中心、各公墓负责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5.消防车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由公安、应急、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现场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2.工作人员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扫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具体工作要求
1.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23日至4月7日每天8:30分至14:30分,指挥部领导、成员(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清明祭扫值班电话6072070)。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各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进行。
3.要保证监控系统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4.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殡仪服务单位要教育职工充分认清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5.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指挥部必须每天掌握当日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本预案的执行时间:
2019年3月23日至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