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1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1-11-12 16:33文字大小:[    ]背景色:       

镇(园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类管理服务的要求,定期核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镇(园区)人民政府报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或者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镇(园区)应当根据变化情况,作出增发、减发或者停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