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5-29 16:58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城乡低保标准

(一)农村低保

1.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32元,达到464元。提标后A类家庭月人均425元;B类家庭月人均405元;C类家庭月人均385元。

2.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标准A类人员由120元/月提高到130元/月,B类人员由80元/月提高到90元/月。

(二)城市低保

1.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32元,达到521元。提标后城市低保中三无人员月人均为673元;A类家庭月人均525元;B类家庭月人均505元;C类家庭月人均485元。

2.城市低保分类施保标准A类人员由150元/月提高到160元/月,B类人员由100元/月提高到1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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