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
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2〕308号)精神和市民生工程有关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标准的要求。我县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提标后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一级、二级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三级、四级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一级、二级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
此次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是县委、县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我县残疾人福利的重要举措,对确保完成2023年重点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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