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登记濉溪县禽业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濉溪县禽业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经审核,你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存在无故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长期不开展活动等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对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分别于本决定送达后15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公章交至濉溪县民政局。逾期不交的,自本公告满60日后自行作废。
附件:被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
濉溪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
被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
社会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濉溪县禽业协会 |
张守辉 |
5134062167890680XN |
社团 |
濉溪县百善镇张庄村瓜果菜(菌)产销技术服务协会 |
陈文 |
51340621661442527B |
社团 |
濉溪县烟花爆竹协会 |
夏锋 |
513406217918986370 |
社团 |
濉溪县鸽友信鸽俱乐部 |
周峰 |
52340621MJA6862651 |
民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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