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经县民政局审核,县住建局批复,准予使用,特此公告:
标准地名
地名类别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
地理位置
申报单位
兰墅香汐小区
(一区)
住 宅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0
东至御溪雅苑小区,西至铁路,南至碱河路,北至二里居委会用地
淮北市华松房地产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