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关于结婚证是否可以网上补办的问题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2-27 17:0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 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与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向原办理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地或者均非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地民政局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

第八十六条 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的条件是:

第(七):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日期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夫妻双方委托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各自委托一人,也可以共同委托同一人。

综上所述,当事人如需补领结婚证不能在网上补办,应按上述《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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