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县、镇两级低保工作职责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8-16 15:5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民政局职责:县民政局是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县级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各镇(园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和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各镇(园区)每月提交的城乡低保对象名单和发放金额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拨付救助资金;会同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管。

各镇(园区)职责:各镇(园区)是履行城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受理、审核、审批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申请受理、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组织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审核和审批,以及公示监督(民主评议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救助对象长期公示)、政策宣传、档案管理;按月将享受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名单、发放金额提交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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