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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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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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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索
引
号:
003094831/202311-0001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减灾
发布日期:
2023-11-20
发布机构:
濉溪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1-20
名
称:
【热点回应】关于结婚没有户口簿是否可以领取的问题
文
号: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94831/202311-0001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减灾
发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机构:
濉溪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1-20
名
称:
【热点回应】关于结婚没有户口簿是否可以领取的问题
文
号:
关
键
词:
【热点回应】关于结婚没有户口簿是否可以领取的问题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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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章第31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当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示居民户口本的,可提供公安部门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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