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