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濉溪县警察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4-12 09:0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警察协会筹备组:

你单位申请成立登记“濉溪县警察协会”的报告收悉。    

你单位已被濉溪县公安局批准成立(濉公委〔2024〕1号)。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各项成立登记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濉溪县警察协会”成立登记。

成立登记后,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时报告重大活动事项,按期进行年度检查。   

此复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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