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濉溪县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119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按照敬老院星级分别提高到一星级敬老院每人每月1119元,二星级敬老院每人每月1169元,三星级敬老院每人每月1219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98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按照敬老院星级分别提高到一星级敬老院每人每月980元,二星级敬老院每人每月1030元,三星级敬老院每人每月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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