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民政局2025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5-07-24 11:2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缓解我县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就读的经济压力,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型家庭中当年参加高考,被国家计划内统招本、专科录取的及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每人给予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新录取的本、专科大学生每人3000元;在校就读本、专科大学生每人2000元。

三、申报审批程序

1.由需要救助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镇(园区)提出申请登记,由所在地进行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2.申请人提供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包括学生父母)、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型家庭证明、农商行存折、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条、准考证,历届学生提供学生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镇(园区)查验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县民政局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具体要求

1.各镇(园区)在本辖区内进行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申请登记;

2.对已享受其他单位、社会或个人救助的大学生将不再进行救助;

3.各镇(园区)务必于810日前将受理登记的申请材料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银行打卡发放,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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