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民政局2025年公共服务事项变更情况
一、新增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濉溪县县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濉政〔2026〕20号),新增公共服务事项6项。
1.福彩公益金助学;
2.提供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
3.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
4.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5.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标准公布并发放;
6.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
二、取消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濉溪县县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濉政〔2026〕20号),取消公共服务事项7项。
1.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及运营补贴发放;
2.办理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3.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
4.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办理;
5.重大传染病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金发放;
6.养老服务人员参加职业培训;
7.社会工作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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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