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热点回应】健身馆“跑路”,年卡钱能要回吗?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26-01-05 08:27文字大小:[    ]背景色:       

刚办完年卡,健身房却一夜蒸发,预付的消费款还能追回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应按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应退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优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涉嫌诈骗可报警;办卡时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避免大额预付费。

预付消费需谨慎,保留凭证是关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