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车位一夜之间“私占”成风,是无奈之举还是侵权行为?法律怎么看?
《民法典》第275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归属需依法确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私装地锁侵害其他业主共有权。
可向业委会或物业反映,要求拆除;若协商不成,可联合业主向住建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