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商家能设置专用标识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民法典》第275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可向城管部门查询车位性质;遇到私占行为可拍照取证后举报。
公共车位大家用,私设路障法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