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佛镇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抓好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全镇范围内“零火点”的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铁佛镇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19日——2020年5月19日),并征求社会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安徽省濉溪县铁佛镇人民政府农林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其圣;联系电话:13965877933
《铁佛镇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为保护环境、保护耕地,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党政同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立足限茬与农机农艺收种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级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总体方案是“低茬收割,打捆离田”,严格落实“限茬、值守、应急”措施,严格执行“拘留、罚款、扣农补”的政策,严格控制联合收割机限茬收割,严格落实秸杆收储点标准化建设,严格控制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确保实现“零火点”,确保不误农时。
三、重点环节、关键措施
全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定信心、端正态度、明确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严格执行限茬收割,严控联合收割机手。
各村要坚持原则,敢于顶真碰硬,严格做到“一人一机”,确保每台进地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都有人盯。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低茬(10厘米以下)收割,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提前交纳2000元作业保证金(5月25日前以村为单位上交村三资帐户),方可发放作业许可证,无作业许可证在铁佛镇范围内不得进地作业。对于联合收割机在作业过程中,不按要求收割的,镇、村干部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对于不配合工作并影响执法的联合收割机手,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2、合理布局、严格管理,建好标准化秸秆收储点。
草场隐患极大,是每年禁烧看管的重中之重。草场老板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愿投入,不好管理,每年发生的草场意外,造成的损失大、影响坏,教训深刻。因此必须由各村组织秸秆收储,提前建好规范化收储场。草场属村集体所有,便于管理,还能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公开拍租,签订租赁合同,中标的草场老板必须缴纳合理的租金及风险保证金,如不遵守相关规定,没收其押金并给予相应处理。
收储点应合理设置,有序引导,避免出现拥堵、乱倒现象,应根据土地面积、地形、交通等因素合理设置草场。各收储企业应与5月25日前缴纳收储保证金2万元。收储点的选址应选择交通便利、靠近水源、远离村庄的地方,四周开挖隔离沟,建设全封闭的铁皮围挡,必须安装监控、配备灭火器材,保证有喷灌机、挖掘机、铲车等应急灭火设备,24小时保持正常工作待命状态。草垛间距保持20米以上。各村要对收储点重点防控,保证不出意外,要派专人引导运输,严加看管,监督落实防火要求,坚决落实中午时段(上午11点至下午4点)禁止收草及机械暂停作业措施,杜绝因机器原因引发火灾。镇里组织镇派出所、综禁办等部门提前到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收储场方可进行收储,否则,不准收草。
3、加大巡查,坚决杜绝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严禁在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上打场晒粮,特别是濉岳路、303省道、古周路、白铁路等主干道,一定要提前防范,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安部门配合予以严厉打击,同时环卫人员不间断的进行洒水作业。小麦秸秆不允许进村庄,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进村的,必须打捆堆放整齐,严禁在田间、坟头、林边、铁路公路沿线、河渠两岸、省际周边等处堆放秸秆或丢弃在沟里,凡不按要求做到的,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挂图作战,切实做好值守点建设。
村两委人员包保名单及值守人员名单于5月20日前上报镇禁烧办。沿路及主干道值守点建设必须于5月25日前设置到位。值守人员一定要挑选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员,优先选择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党小组长、理事会成员,绝不允许使用老弱病残人员应付检查。各村可按照每500--800亩建设一个值守点,省界、县界、镇界、村界等偏远处必须要设立值守点严加看守。值守点应标明村名、包保面积、秸秆利用方式以及县、镇、村包保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每个包保单元配备巡查人员3名以上,配备摩托车或电瓶车2辆(其中摩托车不少于1辆),车上配备铁锨、水桶、手电筒等灭火巡查工具。值守点建设要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值守人员一定要到岗到位,每个值守点3--5人,24小时必须有人值守,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5、备足打捆离田机械,确保按时完成打捆离田任务。
各村于5月20日前,上报农机现有数量及机械缺口,打捆机拥有量按照每500亩地配备1台打捆机的标准计算, 5月25日前须足额配备到位。对未按时备足打捆机的村书记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直至免职,决不姑息迁就。
6、落实责任、实行镇工作组包保制度。
实行工作组长负责制。镇对每个村派驻一个工作组,镇班子成员或包村干部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调度。组长、副组长必须切实担起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禁烧工作。各村要积极配合工作组的工作,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禁烧工作。
7、严格执行“拘留、罚款、扣农补”的政策。
镇农林中心负责按照“三项农补”与禁烧政策兑现挂钩,上报补贴农户花名册,露天焚烧秸秆者不享受补贴。确保辖区无焚烧火点,确保顺利播种。
8、加大对土地流转大户的管控,交纳禁烧风险保证金。
各村要加大对土地流转大户的管控,采取专人看管并收取土地流转大户禁烧风险保证金。流转面积100--500亩(含500亩),收取禁烧风险保证金10000元;流转面积500亩以上,收取禁烧风险保证金20000元。禁烧风险保证金以村为单位5月25日前上交镇财政所。夏季禁烧结束后,对于服从管理,配合禁烧工作的土地流转大户全额退还禁烧风险保证金,对于不服从管理,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不予申报任何惠农补贴。
9、成立应急小分队,及时处理险情。
镇抽调市容执法队成员成立应急分队,配备应急车辆,不间断的在全镇巡逻,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险情,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各村根据实际情况也必须成立2—3支应急小分队,每支应急小分队由3—5人组成,必须配备挖掘机、旋耕机等灭火设备。
10、加强禁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各村广播要确保正常使用,每天利用早、中、晚有利时间,全天候轮流播放秸杆禁烧政策,尤其是“拘留、罚款、扣农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不烧也能种,并主动防止被烧的良好局面。
11、建立防火隔离带,严防被动过火。
村界、镇界、县界、省界等交界处必须设立值守点,先行收割、离田,建立防火隔离带,做到收割一块,隔离一块,隔离带宽度不低于100米。
12、加强重点区域管控,降低风险隐患。
高速路、泗永路、濉岳路、铁白路等公路干线两侧的区域要先行收割,重点管控。
13、突出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四盯”工作。
各村要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四盯”工作,即“盯机、盯人、盯田块、盯重点时段”。一是盯机。确保每台收割机必须保证有一人盯守,从进田开始盯住收割留茬,直至离开。二是盯田块。确保收割一块、打捆一块、离田一块,不留焚烧隐患的空茬田块。同时,每个田块都要有责任人巡查或看管,发现情况,及时处理。三是盯人。盯住过去有焚烧行为的人,盯住与镇、村、组干部关系不融洽的人,以及其他一些痴、呆、傻等特殊人群,采取措施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四是盯重点时段。盯住收割后的中午、傍晚、上半夜及下雨前等几个易发生焚烧的时段,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处理。
14、强化对财政供给和享受惠农政策人员的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村要加强对本村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岗、退休)人员、五保、优抚、低保、烈属、军属等享受国家惠农政策对象,以及享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管理,确保以上人员负责自家及直系亲属地块无焚烧现象,并与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凡自家或直系亲属地块发生焚烧现象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5、认真排查,做好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对于全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有义务和责任全力支持配合秸杆禁烧。对于无劳力的贫困户,各村要认真排查,安排包保人员重点支持帮助贫困户抢收抢种,确保贫困户家的秸杆不发生焚烧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镇成立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附件2)镇人大主席周兴华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综禁工作。
2.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镇委镇政府成立4个督查组,分别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全方位督查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
3.成立秸秆禁烧罚款执行组。执行组组长由镇纪委书郑红雨担任,成员由县城管局及镇派出所、法庭抽人组成,负责落实禁烧罚款(附件4)。
4.实行包保制度。建立镇包村责任机制,并与村同奖同罚、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包机械的包保制度,镇对每个村派驻一个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理秸杆禁烧工作的各项事宜(名单见附件6)。
(二)经费保障
1.给予村经费支持。按照土地确权面积,通过预拨的方式给予每亩20元的奖补资金和一定的工作经费,禁烧成功后,每亩追加5元的工作经费。
2.给予包保人员工作补贴。镇级包保工作人员及参与禁烧工作的其他人员的禁烧工作补贴,按照县文件标准执行。巡查组、罚款执行组、镇综禁办工作人员补助从禁烧工作经费中参照解决。
(三)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
镇向县缴纳20 万元风险保证金。镇包村干部每人缴纳风险保证金4800元,村书记、主任缴纳1万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余村干部缴纳6000元的风险保证金。村级人员的风险保证金,于 5月 21日前由镇收齐后统一缴至县会计核算中心账户。
(四)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制度
为确保《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别根据各类人员禁烧工作任务,明确各自任务清单。
(五)建立党员联户包保制度
镇建立党委管总支,总支管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联系农户,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禁烧包保制度。一旦发生火点,逐级按党政纪处理。
(六)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包保制度
“两代表一委员”要带头参与禁烧,签订禁烧承诺书,并督促直系亲属搞好禁烧工作,否则,予以相应处理,下一届不得提名(注:“两代表一委员”及其直系亲属镇村住址、地块面积等信息资料分别由镇委组织部、镇人大办负责统计提供)。
五、奖惩措施
(一)镇综禁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生火点(指卫星火点、省、市、县巡查组现场确认的火点)的村严肃问责,对驻村工作组长及包保责任人按照市、县文件进行严肃追责,直至撤职,工作组人员年终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对火点村的村书记予以撤职,对村主任予以停职停薪,并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且三年内不得使用,对包组(地块)的村两委干部予以撤职或停职停薪,并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且三年内不得使用。对因禁烧失利而被撤职、停职的村书记、主任及两委其他成员,同时交纪检部门,对其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的,则依法依规处理。
(二)对再次发生火点或火点较多而导致局面失控的,将按市、县文件对村主要负责人问责办法严格执行。对同一村再次发生火点的工作组成员,从重处分。对其他责任干部的处理,按首次出现火点的办法执行。
(三)对完成夏季禁烧任务的村包保人员,退还个人风险保证金。
(四)对不按照作业合同执行的农机手,村责令停止作业,全额扣除限茬保证金;对按照规定要求作业的农机,作业结束后,经村考核合格,全额返还限茬收割保证金。
(五)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生活、医疗、建筑垃圾)以及其他可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的责任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律依法拘留,焚烧麦田秸秆的由罚款执行组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2000元罚款。对被动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并由罚款执行组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家中地块有主动焚烧行为和被动过火现象的农户,村在上报“三项补贴”花名册时,该类农户不在补贴之列,不得享受农补。
(六)对村“两委”干部实行绩效考核,对在秸杆禁烧的各个环节出现问题,由镇党委、政府作出相应处理。
(七)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处理。
(八)禁烧结束,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焚烧火点数对奖补资金进行清算。镇待县级奖补资金拨付后及时预拨到村、统筹管理、监督使用,使用时报账清单应由驻村工作组长、村书记、主任共同签字有效,年终根据种植面积和禁烧工作情况与各村分别予以清算,清算金额与预拨金额的差额部分由镇财政下年度与村结算扣回或补足。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联防联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要组织力量,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强收割、还田、收储、播种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跟机监控,逐田验收,由村安排人员跟踪作业,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确保收割留茬控制在10厘米以下,确保做到收割一块,及时还田或离田一块,不留焚烧隐患的空茬地。各村要成立灭火应急小分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1-2个抢收抢种机械应急小分队。
(二)统一禁烧标识。镇为禁烧包保人员统一配发小红帽、红袖章(宽10厘米,可用于丈量限茬高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包保人员要认真遵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发现违反者,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村级各类人员禁烧风险保证金,要于5月21 日前缴至镇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对不按时、不按标准缴风险保证金的干部予以免职,并由镇纪委对懒政怠政的干部进行调查处理。
(五)各村要于5月20日前,将禁烧方案、包保方案、包保人名单、联系电话报镇综禁办(邮箱:tfny235157@163.com)。
(六)禁烧时段:各村从5月20日至7月20日,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于每天下午5:00前将当日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度以电子版(或书面材料)反馈到镇综禁办。
(七)“三项农补”挂钩工作流程:镇填报农补花名册(被查处农户不享受农补)镇农林中心审核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