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2020〕50号
各村、镇直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全镇范围内“零火点”的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铁佛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2020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保护环境、爱护耕地,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党政同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立足农机农艺收种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级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打赢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实现玉米秸秆全量粉碎还田或打捆离田。严格执行“拘留、罚款、扣农补”的政策,严禁路边、河边、沟边、田间、坟头、林下堆放秸秆,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实现“零火点”,确保不误农时,适时播种。
三、重点环节、关键措施
全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定信心、端正态度、明确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实行种植大户交纳禁烧风险保证金制度。
各村要加大对玉米种植大户的管控,采取专人看管并收取禁烧风险保证金。种植玉米面积50--100亩(含100亩),收取禁烧风险保证金5000元,种植玉米面积100--500亩(含500亩),收取禁烧风险保证金10000元;种植玉米面积500亩以上,收取禁烧风险保证金20000元。禁烧风险保证金以村为单位9月24日前上交镇财政所。秋季禁烧结束后,对于服从管理,配合禁烧工作的玉米种植大户全额退还禁烧风险保证金,对于不服从管理,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不予申报任何惠农补贴。
2、备足农业机械,确保及时完成收割并灭茬粉碎还田或打捆离田任务。
各村于9月24日前,摸清能正常使用农机数量,特别是新型玉米收割机、粉碎还田机、打捆机、大型拖拉机数量。鼓励村两委干部、种植大户带头购买大型玉米收割机,及时足额将玉米收割机、打捆机配备到位。玉米收割机必须加装切割粉碎器,不加装切割粉碎器或改装刀片玉米收割机不允许下地作业。对因不及时购买、未按时备足机械导致发生火点的村书记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直至免职,决不姑息迁就。
3、加大巡查,坚决杜绝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严禁在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上打场晒粮,特别是濉岳路、泗永路、古周路、白铁路、岳邹路、铁黄路、百宋路、岳朱路等主干道,一定要提前防范,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安部门配合予以严厉打击,首先从禁止在公路上晾晒玉米、大豆抓起,对主路面进行不间断的洒水作业。农作物秸秆不允许在村庄内乱堆乱放,严禁在路边、河边、沟边、田间、坟头、林下堆放秸秆等处堆放秸秆,凡不按要求做到的,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引发火灾的当事人坚决执行“拘留、罚款、扣粮补”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设置秸秆堆放场所。
为严防秸秆乱堆乱放,各村收储场秸秆尚未出售的,必须另外设立秸秆堆放场所,并加强看管。午季秸秆已出售的,可用原来草场进行收储。
5、落实值守点建设,加强联防联控,实行网格化管理。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值守点建设绝不能流于形式,值守人员一定要挑选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员,优先选择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党小组长、理事会成员,绝不允许使用老弱病残人员应付检查。各村可按照每800--1000亩建设一个值守点,省界、县界、镇界、村界等偏远处必须要设立值守点严加看守。值守点建设要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值守人员一定要到岗到位,每个值守点3--5人,24小时必须有人值守,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6、突出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四盯”工作。
各村要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四盯”工作,即“盯机、盯人、盯田块、盯重点时段”。一是盯机。玉米收割机必须加装切割粉碎器,否则不允许下地作业,确保每一台玉米收割机都有人盯守。二是盯田块。确保收割一块全量粉碎还田一块,不能够粉碎还田的地块,必须全量清运或打捆机离田,离田秸秆必须运送收储场,必须保证每一地块都有人盯守,不留焚烧隐患的空茬田块。三是盯人。盯住过去有焚烧行为的人,盯住与镇、村、组干部有矛盾的人,以及其他一些痴、呆、傻等特殊人群,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四是盯重点时段。盯住收割后的中午、傍晚、上半夜等几个易发生焚烧的时段,发现火情,快速处理。
7、成立道路清障、应急处置分队,及时处理险情。
镇成立道路清障、应急处置分队,配备挖掘机、消防车、洒水车等应急车辆,不间断的在全镇巡逻,对主路面进行不间断的洒水作业,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险情,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各村也必须成立道路清障、应急处置分队,每支应急小分队由5人以上组成,队长由村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必须配备旋耕机、水车等灭火设备,应急小分队人员车辆不间断巡逻。
8、加强禁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从即日起,各村要做到宣传车动起来、标语挂起来、广播响起来。广播利用每天早、中、晚有利时间,全天候轮流播放秸杆禁烧政策,尤其是“拘留、罚款、扣农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不烧也能种,并主动防止被烧的良好局面。
9、加强重点区域管控,降低风险隐患。
泗许高速路、泗永路、濉岳路、古周路、铁白路、百宋路、铁黄路、岳邹路等公路干线两侧的区域要先行收割,重点管控,建立防火隔离带,做到收割一块,隔离一块,隔离带宽度不低于100米。
10、严格落实“拘留、罚款、扣农补”的政策。
各村要按照“三项农补”与禁烧挂钩政策兑现挂钩,上报补贴农户花名册,露天焚烧秸秆者不享受补贴。确保辖区无焚烧火点,确保顺利播种。
11、实行镇工作组包保制度。
实行工作组长负责制。镇对每个村派驻一个工作组,镇班子成员或包村干部任组长,工作组负责督查全村各项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村两委、值守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包保干部要对该村存在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对村干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提出处理意见。各村要积极配合工作组的工作,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禁烧工作。
12、压实责任,严明纪律。
禁烧期间,镇村包保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吃住在村,不得出现脱岗、顶岗现象,不得饮酒。对不遵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对发现火情,主动上报,及时处理的,可酌情从轻处理;对发现火情瞒报迟报的加重处理;特别是对于发现的火情,无人扑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全部扣除风险保证金,可对村党组织书记直接免职,对村委会主任依法罢免,对于其他焚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职责任务
(一)镇、村、农户的职责任务
1.镇: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方案,广泛宣传,签订各级责任书,严格奖惩。负责按照“三项农补”与禁烧挂钩政策兑现挂钩,上报补贴农户花名册,焚烧秸秆者不享受补贴。确保辖区内无焚烧火点。
2.村:负责本行政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广泛发动群众,修定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措施,用好用活“三项农补”与禁烧挂钩政策。加大农机管理力度,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依据镇的安排,完成秸秆还田、离田工作。负责按照“三项农补”与禁烧挂钩政策兑现挂钩,上报补贴农户花名册,露天焚烧秸秆者不享受补贴。确保辖区无焚烧火点,确保顺利播种。
3.农户:保证自家秸秆还田或离田,保证不焚烧秸秆,同时看好自家田块,不被别人焚烧或连带过火。
(二)镇直部门及人员职责任务
1.镇纪委: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负责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镇委组织部:把秸杆禁烧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负责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负责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年度目标考核。
3.镇派出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负责禁烧期间消除火灾工作。
4.镇农林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农技人员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和技术指导,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方法。负责按禁烧政策审核把关“三项农补”兑现范围,提前统计全镇农机数量,科学调度,补差补缺。制定技术人员包村工作方案,深入现场指导农机作业。
5.镇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专项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负责按农林委审核后的花名册兑现“三项农补”。
6、镇综禁办:负责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会议筹备、信息材料、督查考核。
7、镇包保人员:镇包保人员按照包保岗位及包保任务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服从镇的指挥和调度。
8.罚款执行组: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者执法、执罚,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9、巡查组:负责巡查各村各项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情况、包保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等。巡查发现火点、督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镇成立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镇人大主席周兴华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综禁工作。(附件1)
2.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镇委镇政府成立4个督查组,分别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全方位督查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
3.成立秸秆禁烧罚款执行组。执行组组长由镇纪委书记郑红雨担任,成员由县环保局及镇派出所、法庭抽人组成,负责落实禁烧罚款(附件4)。
4、成立秸秆禁烧纪律检查组。组长由镇纪委书记郑红雨担任,成员由纪委委员刘广夫、李灿组成,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纪律处理(附件5)。
5.实行包保制度。建立镇包村责任机制,并与村同奖同罚、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包机械的包保制度,镇对每个村派驻一个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理秸杆禁烧工作的各项事宜(名单见附件6)。
(二)经费保障
1.给予村经费支持。按照各村统计上报的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拨付奖补资金。
2.给予包保人员工作补贴。镇级包保工作人员及参与禁烧工作的其他人员要全员到岗不分节假日,可按照县文件规定享受有关补贴。巡查组、罚款执行组、镇综禁办工作人员参照解决。
(三)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
镇向县缴纳20 万元风险保证金,按照巡视整改要求,今年禁烧期间,镇书记、镇长缴纳56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包村干部缴纳4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村书记、村主缴纳7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公职人员除外),其余村在编村两委干部缴纳5000元的风险保证金。村级人员的风险保证金,于 9月 24日前由镇收齐后统一缴至县会计核算中心账户。
(四)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制度
为确保《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别根据各类人员禁烧工作任务,明确各自任务清单。
(五)建立党员联户包保制度
镇建立党委管总支,总支管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联系农户,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禁烧包保制度。一旦发生火点,逐级按党政纪处理。
(六)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包保制度
为体现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两代表一委员”要积极参与禁烧,带头签订禁烧承诺书,并帮助、督促直系亲属搞好禁烧工作,否则,予以相应处理。对失去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两代表一委员”,下一届不得提名(注:“两代表一委员”及其直系亲属镇村住址、地块面积等信息资料分别由镇委组织部、镇人大办负责统计提供)。
六、奖惩措施
1、镇综禁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生火点(指卫星火点、省、市、县巡查组现场确认的火点)的村严肃问责。对火点村的镇包村干部严肃问责,直至撤职,并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对火点村的村书记予以免职,对村主任予以依法罢免,并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对包组(地块)的村“两委”干部予以免职或依法罢免,并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对因禁烧失利而被免职或依法罢免的村书记、村主任及“两委”其他成员,同时交纪检部门,对其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调查,发现问题的,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2、对再次发生火点或火点较多而导致局面失控的,将按市、县文件对村主要负责人问责办法严格执行。对同一村再次发生火点的工作组成员,从重处分。对其他责任干部的处理,按首次出现火点的办法执行。
3、对完成秋季禁烧任务的村包保人员,退还个人风险保证金并等额奖励,待县奖励资金到位后由镇财政统一发放。
4、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生活、医疗、建筑垃圾等)以及其他可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的责任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律依法拘留,焚烧秸秆的由罚款执行组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2000元罚款。对被动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并由罚款执行组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家中地块有主动焚烧行为和被动过火现象的农户,村在上报“三项补贴”花名册时,该类农户不在补贴之列,不得享受农补。
5、对村“两委”干部实行绩效考核,对在秸杆禁烧的各个环节出现问题,由镇党委、政府作出相应处理。
6、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处理。
7、禁烧结束,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焚烧火点数对奖补资金进行清算。镇待县级奖补资金拨付后及时预拨到村、统筹管理、监督使用,使用时报账清单应由驻村工作组长、村书记、主任共同签字有效,年终根据种植面积和禁烧工作情况与各村分别予以清算,清算金额与预拨金额的差额部分由镇财政下年度与村结算扣回或补足。
七、几点要求:
1、加强禁烧工作宣传。镇委宣传部要组织力量,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营造多角度、立体式、大容量的秸秆禁烧宣传氛围。各村要召开座谈会、动员会,广泛宣传、统一思想,确保综禁政策的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尤其是“拘留、罚款、扣农补”政策,要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在全镇形成浓厚的秸秆禁烧宣传氛围。
2、加强联防联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要组织力量,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强收割、还田、离田、播种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跟机监控,逐田验收,由镇、村安排人员跟踪作业,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确保做到收割一块,及时还田或离田一块,彻底消除焚烧隐患。要安排各村成立灭火应急小分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1-2个机械应急小分队。
3、加强农机保障。各村要在9月24日前摸清农机家底,补差补缺,各种农机充分准备到位,做到足量使用。
4、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类包保人员要认真遵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发现违反者,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禁烧期间,禁烧巡查组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巡查,对巡查不力,或未及时报备火点的,要严肃追究巡查组责任,并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
5、实行禁烧风险保证金制度。各类人员禁烧风险保证金,要于9月 23日前缴至镇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对不按时、不按标准、不按缴纳范围缴风险保证金的干部及单位,予以免职,并由镇纪委对懒政怠政的干部进行调查处理。
6、及时上报禁烧方案及各种表格。各村要于9月 24 日前,将禁烧方案、包保方案、包保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镇直部门包保重点村一览表报镇综禁办(电话:7228013;邮箱:tfny23**57@163.com)。
7、禁烧重点考核时段。9月20日至11月20日。各村从9月20日起,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于每天下午5:00前将当日禁烧工作进反馈到镇综禁办。
附件:
1、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铁佛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名单
3、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人员名单
4、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罚款执行组名单
5、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纪律检查组名单
6、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人员名单
7、铁佛镇会计核算中心账户
附件1
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焱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广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周兴华 镇人大主席
朱志丹 镇党委副书记
郑红雨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丙海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贾成伦 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马旭东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魏昌森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思奎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姚 锋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胡凤銮 副镇长
黄 辉 副镇长
郭 君 (挂职副镇长)
成 员: 吴 刚 铁佛法庭庭长
朱书运 镇文体广播站站长
梁长红 镇司法所副所长
王其圣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张 震 镇财政所所长
王建岭 镇规划办主任
穆振华 铁佛中心校校长
赵 健 岳集中心校校长
邵向前 铁佛卫生院院长
郭全超 岳集卫生院院长
王 跃 铁佛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训武 铁佛供电所所长
李贤超 铁佛村党总支书记
王 莉 店孜村党总支书记
张朝圣 卧龙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徐知泉 道口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殷发展 和谐村党总支书记
刘东照 张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 宁 梁庄村党总支书记
李柱贤 崔楼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朝雨 邹楼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芝玲 南张楼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朱诗明 岳集村党总支书记
潘明全 北张楼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 凯 刘楼村党总支书记
黄从亮 黄集村党总支书记
李 勇 赵集村党总支书记
周西广 周圩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马立功 张黄庄村党总支书记
张 嘎 古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维华 孟楼村主任
陈龙乾 梁楼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立海 油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乙夫永 茂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文理 朱暗楼村支部书记
王天才 七口村党总支书记
王 伟 大王村村主任
李 林 朱庙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旭东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中张春负责信息传送、后勤保障,贾成伦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姚锋负责对故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人员调查取证,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秋收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张震负责禁烧补助资金、工作经费、以及禁烧奖惩手续及兑现等工作;王其圣负责组织开展秸秆收储、综合利用、秸秆收割、还田、播种机械及作业示范、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附件2
铁佛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名单
主 任:周兴华
副主任:马旭东
成 员:张 丽 朱 敏 沈道威 门芳芳 戚彩云
附件3
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赵 焱 赵玉华
第二组:李广亮 王占权
第二组:周兴华 赵 军
第三组:朱志丹 沈道威
附件4
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罚款执行组名单
组 长: 郑红雨 镇纪委书记
成 员: 吴 刚 铁佛法庭
姚 锋 铁佛派出所
胡晓波 县城管局
附件5
铁佛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纪律检查组名单
组 长:郑红雨 镇纪检书记
成 员:李 灿 纪委副书记
曹 云 纪委委员
刘广夫 纪委委员
乙寒巧 纪委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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