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关于印发《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2-10-19 10:01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2年10月19日,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就《关于印发《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在顺利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 2035年建设美好濉溪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体考虑

为确保《规划》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合理规划指标体系,分别就十四五期间我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解决的主要问题,总体目标,重点工程,保障措施这几大方面整体考虑,努力做到“十四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工作,认真组织谋划,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编制期间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结合各镇(园区)及各部门报送本区域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发展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项目、工程拟定初稿,分别于2020年6月2日至7月5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2月24日两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于2021年4月20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部门意见和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2022年10月,经县环委会研究同意后正式印发。

 

四、制定意义

《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2021~2025年期间指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完成“十四五”新目标新任务和2035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引领作用。

 

五、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谐共生、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立足我县实际,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更加和谐。

 

六、创新举措

立足我县实际的基础上,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战略为统领,把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进一步加严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能耗与排放标准,加大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依据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产业和企业科学布局谋划,防止污染产业的梯度转移;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强企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增加城镇绿化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把濉溪县变成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街道更干净的美好县城。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法治监督 。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抽查依据和抽查内容,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考核评估。落实环保责任,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检查监督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做到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三)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简化项目环评内容,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四)加大环境保护融资力度。政府统筹安排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合理安排,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防治。

(五)鼓励环境科技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六)加强机构设置。 完善濉溪县各个监测站器材人才配置,加强监测能力,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内污染源进行监测,为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八、解读人: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九、咨询电话:0561-688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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