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县政协2023年集体提案选题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提案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凝聚共识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协助党委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根据《政协濉溪县委员会集体提案培育工作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县政协2023年集体提案选题。
一、征集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5月6日。
二、征集内容
提案选题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濉溪实际,聚焦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按照“以小见大”的思路,从“小切口”入手,解决“大问题”。
三、征集方式
1.邮件征集:提案选题直接提交给县政协提案委,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文档,如有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联系。
2.网上征集:在本征集页面内—征集渠道内反馈意见建议或通过电子邮箱:sxzxtian@163.com,联系电话:0561-6087732。
四、注意事项
1.不应作为提案选题反映的内容。凡符合《政协濉溪县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规定的13项不予立案情形的,如:单纯要求机构编制、为具体项目争取资金、反映个人问题以及民事纠纷、司法诉讼、投诉、举报等事项,请通过其他相关渠道反映。
2.提案选题的格式。按照一事一题的要求,每一条选题有一个案由(标题)和简要说明,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案由的形式为“关于***的提案”。以个人名义提交提案选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交提案选题的请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为方便联系,请写明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
3.提案选题的反馈。提案选题不是政协提案,提交的提案选题无论是否被采纳,均不一一回复和退稿,请提案选题提供者自行保留底稿。对提案选题被采纳的,县政协将酌情邀请提案选题提供者参加相关提案的调研、协商和督办等活动。
网友意见
反馈时间:2023年5月8日
征求意见结果公告如下:
1. 收到意见数量:1条
2. 采纳意见数量: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