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中学2026年公开引进高校优秀应历届毕业生及竞赛教练员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安徽省濉溪中学面向高校优秀应历届毕业生引进高中学科教师及竞赛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引进条件
学科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学科与主修专业一致,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能够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4.出生年月:1987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其他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应历届优秀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省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优秀应历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含品学兼优毕业生)、“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担任院系以上学生会干部(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学年以上。
3.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者,出生年月可放宽到1980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3)。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2.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县内在编教师;
5.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6.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1.其他不宜引进的。
竞赛教练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对应的学位,具备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能够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4.出生年月:1987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省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须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相应报考岗位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成绩或任教期间所带学生获得相应报考岗位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②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③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含品学兼优毕业生)、“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④担任院系以上学生会干部(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学年以上。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安徽省濉溪中学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及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教练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2.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县内在编教师;
5.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6.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1.其他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计划
学科教师共10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体育1人(擅长篮球)。
竞赛教练员共4名: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
根据学科报名情况不足开考比例的,可调整至学校其他亟需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2026年4月1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濉溪县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xjyj.pzhl.net)进入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相应证书,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17日下午17:00前可随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本校引进的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凡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信息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给予取消引进资格。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4月18日8:00—18:00;
3.资格复审地点:濉溪中学(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12号)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4.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规整提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和本人关于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书面承诺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所需教师资格证书。
(2)提供优秀毕业生所需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参加资格复审,提交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3)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所属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本次引进免笔试,面试按该学科通过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开考,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引进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准备时长5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为1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同学科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为确保引进人员的素质,对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的,不予引进。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最终成绩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须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濉溪县教育局公众号、濉溪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561-6084551(安徽省濉溪中学);
0561-6079977、6076703(濉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561-6091158(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安徽省濉溪中学2026年公开引进高校优秀应历届毕业生及竞赛教练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安徽省濉溪中学2026年公开引进高校优秀应历届毕业生及竞赛教练员报名表.docx
安徽省濉溪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6年4月2日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