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委 濉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9 17:16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各项任务,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重要读本学习纳入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程,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法治建设相关会议上组织学习。举办2023年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活动,各镇(园区)、县直单位法治建设相关负责同志70余人参训,有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全县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宣讲28场次。二是深化宣传研究阐释。深化宣传工作,在新闻网站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普遍化。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40余个党委(党组)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围绕学习谈心得体会,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研讨发言,并通过领学、观看视频、交流体会和网上测试答题等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持续推进书面述法全覆盖并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7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述法,述法评议考核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因素。

3.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印发《濉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定期清理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理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筑牢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基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为契机,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人才保障、经费保障、科技保障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调整优化濉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43项(县镇两级)。梳理权责清单事项3129项,较2022年减少149项。梳理公共服务事项1355项,其中县级1158项,较2022年减少39项,镇级197项,较2022年增加6项。梳理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86项(其中保留事项64项,规范事项22项),较2022年减少12项。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布《濉溪县“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定期调整更新并同步向社会公布。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改革,实行“多证合一”并严格履行后置许可事项“双告知一承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整合对同一领域、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事项。2023年度共下发双随机抽查任务138个,联合抽查企业831户,发现问题企业550户,并完成后续监管。率先在全市试点移动监管,通过“皖政通”平台,应用双随机移动监管APP对62家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实现监管“无事不扰”。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深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2023年,各单位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有效提升交易监管能力。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健全预警预报制度,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风险意识。强化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执法司法平等保护。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宣传解读政策,推动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维权。开展“法治体检‘零距离’暖企护航促发展”活动,为56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制定《濉溪县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探索完善“两审两查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县43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2023年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87件、规范性文件13件、县政府办公政策措施30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44件。开展营商环境大优化大提升专项行动,解决企业诉求863件,兑现惠企政策资金1.5亿元,办理退税10.1亿元。开展“个转企”试点,颁发全市首张“个转企”营业执照,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5942个。推出政务服务周末轮岗制度,设立“办不成事”、涉企服务窗口,打造“快办”志愿服务品牌,政务服务更便捷、更暖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和加强备案制度,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充分用好“安徽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研究建立动态清理与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2023年12月,濉溪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2件,失效17件。

2.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印发《濉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对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进行动态调整。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36个县级党政机关、11个镇人民政府、1个园区已聘请法律顾问,县、镇两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开展赋予镇人民政府部分县级有关部门审批执法权限工作,按照“基本盘+自选”的方式,2023年完成赋权事项认领工作,其中临涣镇认领351项,双堆集镇认领293项,孙疃镇认领265项,其余各镇均按基本盘254项认领,并签订赋权确认书。整合镇(园区)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目前已在临涣镇、双堆集镇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行政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设备装备和场地阵地等建设,确保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方面不仅“接得住”还能“干得好”,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大力推广应用安徽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系统,现已通过平台移送案件17件。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印发《濉溪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实地督导检查41次、督察9次,评查执法案卷36件,走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1050次,发放调查问卷250份,排查整改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设备76个,自查突出问题23项,均得到有效解决。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联动开展对保健用品店、成人用品店、美容院及药店突击检查,全面打击违法行为,全年查办食品药品案件458件,移送公安机关23件。搭建一体化根治欠薪在线监管平台,2023年,全县共收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5900万元,完成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40人,延伸协调触角,化解欠薪隐患。常态化监察用人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共处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线索案件588件,各类劳动举报投诉交办案件216件,依法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约231.5万元。依法打击治理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视听内容管理,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工作,全县共有251人报名参加2023年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166人通过考试。举行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颁发仪式,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增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职业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激励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全年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全县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培训5场次,参与培训400余人次。推动行政执法单位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召开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限制自由裁量幅度,确保行政处罚有理、有据、有度。定期通报全县行政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强化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扭转“重实体、轻程序”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增强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说理式执法”和“教科书式执法”,加大包容审慎监管力度,做到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方式相结合,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不予行政处罚146起。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将普法融入管理、服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术业专攻”,实现“专业人”普及“专业法”,让法治宣传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推动日常执法、综合执法、集中行动投诉受理与以案释法相结合,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以安全标准化创建为抓手,积极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在非煤矿山领域共计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检查33矿次,查处事故隐患360余条。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罐区、输送管道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组织执法139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32份,查处事故隐患547条。以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共检查企业128家次,约谈企业3家,查处事故隐患286条。推动事前执法处罚成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新常态,将“事后堵”变为“事前防”,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查处隐患整治不力、屡查屡犯等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1起,行政处罚36万元。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动企业、部门、属地三方责任一体落实,累计查处重大隐患69条(完成整改60条,9条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已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有序推进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自建房、群租房等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强化预案备案,做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共备案60家。持续推进企业应急预案“一张图一张表”工作,确保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快速、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深入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民举措,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聚焦重点群体权益维护,联合县妇联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实现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工作站县域全覆盖。开通农民工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办理,尽快办理”,从受理指派到执行终结全程办理、全程关注。推动全县239个行政村(居)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均法律服务时长不少于15个小时。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4件,结案数924件,结案率86.03%。

3.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密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网格化调解组织,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县设立调解中心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4个、镇(园区)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241个、警民联调室14个、特色调解委员会2个、个人调解室8个、镇(园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13个,设立百姓说事点257处,拥有人民调解员1376人,初步形成以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为两翼、个人特色调解室和百姓说事点为前哨的调解组织体系,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更加健全。20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9389件,调解成功9365件,调解成功率99.7%。

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智能化建设,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配备4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并由县政府任命为行政复议员。优化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供咨询意见,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8件,其中受理150件,不予受理18件,纠错16件,纠错率10.67%。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和行政复议机构的普法功能,开展行政复议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内容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累计发放行政复议宣传资料手册3000余份。

5.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协调会、下发提示函、督办函、提示单等方式提醒督促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被诉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稳步提升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能力,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作用,实现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通过召开法院移交诉前调解案件交办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相关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23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266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2022年相比实现较大幅度提升。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县委统一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依法接受人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87件、政协委员提案108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加大对全县行政诉讼案件指导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年对8个镇及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开展督导检查。以法治督察为契机,对全县12个镇(园区)、61家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等方面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

3.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稳步推动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明确基层司法所为乡镇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工作,加快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2022年镇权责清单和省政府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赋权事项清单,按照“一镇一策”办法,制定《濉溪县镇审批事项清单》《濉溪县镇执法事项清单》,调整《濉溪县镇配合事项清单》,初步构建镇“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交叉互评,评查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150余份,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临涣镇、双堆集镇等地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了解乡镇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基层执法人员意见建议。转发并落实《淮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行政执法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法府领办〔2023〕4号)文件,督促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年依法主动公开各方面信息20000余条。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双招双引”等工作,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开重要政策。全年组织新闻发布活动67次,依法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0件,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含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设立“濉溪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全面推进学校、医院、国企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前已实现包括濉溪县医院、濉溪一中等9家单位信息常态化公开发布。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梳理统计全县政务新媒体36个。“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00余条,“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新浪微博推送信息400余条。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评价考核内容,按期开展全县政务公开评估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200余人次。

5.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按照《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年梳理上报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问题清单6项,已解决5项,分步兑现1项。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强化经费保障。将依法治县、普法宣传及行政复议等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

2.强化科技保障。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依托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皖事通”平台,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办好一件事”和“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工作落实,推深做实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和企业开办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发票及税控设备申领等7件事集成化、智能化“一网办理”。加强镇(园区)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印发《濉溪县加强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强镇(园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镇村三级网上审批,线上线下融合升级,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三级服务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建立“多渠道全覆盖”政务服务体系,在“皖事通”“濉溪分厅”审批公共服务事项1659个。按照省级公布的“全省一单”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内同一层级同标准办理。压减行政审批时限至1.02天,申请材料压减至1.59件/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达100%,事项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9.99%,县政务服务中心荣获全省政务服务先进集体,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各项指标在全省县区中位居前列。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力度不高,引入公众力量参与行政决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与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少数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需要持续推进,执法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群众满意度。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濉溪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突破。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扎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全县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三)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共政策兑现长效机制,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服务功能,着力围绕企业经营、企业用工等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解决涉企类矛盾纠纷。加强涉企案件法律援助力度,拓展公证业务范围,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阐释和贯彻实施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听证审理、书面审理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营造“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良好氛围。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败诉率“双下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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