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
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县委、县政府决定表彰2025年度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各单位推荐,并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应急、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拟确定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45个集体、任娟等144名个人为表彰对象(名单附后)。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77802
电子邮箱:sxgwy110@126.com
通讯地址:濉溪县人社局4楼事业股(濉溪县岱河路与虎山路交叉口西南)
邮政编码:235100
附件:1.
2025年度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45家).docx
2.
2025年度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144名).docx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