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JY09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6-09-08 15:51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背景色:       

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JY09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法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园周边摆摊经营及噪音污染治理的建

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校园周边摆摊经营乱象及噪音污染等问题,县城管局立即开展了专项整治,实行高峰值守、错时巡查,落实城管劝导、公安处罚联动模式。同时,加快疏导点升级,固化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一、严控经营秩序与噪声污染

严格落实校园周边200米禁设区、校门30米物理隔离,上下学高峰时段定人定岗值守。划定校园周边低噪声控制区,严控日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标准,禁止商户高音揽客、沿街叫卖等扰民行为,督促商户加装隔音降噪设施。城管负责日常巡查劝导,公安对反复扰民、拒不整改的噪声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健全联合执法联动机制

联合公安、教育、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对多次劝导无效、噪音超标的商户,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构建日常巡查、现场劝导、线索移交、依法处罚的闭环管理体系。

三、构建社会共治氛围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公示城市管理举报渠道,加强商户宣传引导进行规范培训,引导商户自觉遵守市容管理及噪声管控规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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