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第JY108号建议的答复
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
第JY10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翠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移动早餐车占道经营 保障道路畅通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基本情况
近期,我县部分路段流动早餐车违规占道经营问题较为突出,尤其在早高峰时段占用非机动车道、路口及人行横道,造成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部分摊贩环境卫生意识薄弱,随意丢弃餐厨垃圾、遗留路面油污,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反弹问题较为明显,群众反映较多,您提出的建议贴合我县城市管理实际。
二、办理措施
(一)科学划定经营点位,严控经营区域
针对群众投诉集中点位开展实地排查,坚持“疏堵结合”原则,避开主干道、路口、学校、公交站台等重点区域,合理设置便民经营点位,明确经营边界。严令禁止早餐车占道、压线经营,规范停放秩序,从源头减少道路通行干扰。
(二)强化错时巡查管控,加大整治力度
结合早餐车晨间经营特点,实行早间错时值守,重点加强早高峰路段巡查。对占道经营、随意流动、屡劝不改的摊贩依法进行现场劝导、规范整改及行政处罚。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动整治,同步核查食品卫生、经营资质,消除道路通行及食品安全隐患。
(三)压实环境卫生责任,提升保洁质量
督促经营摊贩落实“门前自管”责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油污及时清理。加大重点路段机械化冲洗、人工保洁频次,及时清除路面油污、散落垃圾,持续优化早餐点位周边环境卫生。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通过现场普法、上门劝导、政策宣讲等方式,提升摊贩守法经营意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模式,避免出现“整治一阵、反弹一阵”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将立足本职,持续优化早餐车管理方式,兼顾便民服务与城市管控,从严整治占道经营乱象,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市容环境,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维护良好城市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
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