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医保局2024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2个项目,涉及资金4517.7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稳住医保参保率;医保待遇稳定;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医保待遇;探索监管长效措施,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开展区域交流合作,推动医保事业发展,认真做好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评价结果显示,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按计划时间完成;减轻参保人员就医经济负担,缓解社会矛盾。
组织对医疗保障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4517.78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加强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保障,提高全县居民参保率。
组织对濉溪县医疗保障局本级等3个所属单位开展单位整体支出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4517.7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基本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工作,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加强了基金安全管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52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21.13万元,完成预算的35.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稳住医保参保率;医保待遇稳定;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医保待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上级资金及时到位。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
效自评表”。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度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
“附件2:2024年度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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