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登记濉溪县禽业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3-09 16:0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禽业协会4家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经审核,你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存在无故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长期不开展活动等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对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分别于本决定送达后15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章交至濉溪县民政局。逾期不交的,自本公告满60日后自行作废。

附件:被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

 

 

 

濉溪县民政局

202333


 

附件:

被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

               

社会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濉溪县禽业协会

张守辉

5134062167890680XN

社团

濉溪县百善镇张庄村瓜果菜(菌)产销技术服务协会

陈文

51340621661442527B

社团

濉溪县烟花爆竹协会

夏锋

513406217918986370

社团

濉溪县鸽友信鸽俱乐部

周峰

52340621MJA6862651

民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