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登记濉溪县农业信息协会等19家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濉溪县农业信息协会等19家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经审核,你协会等19家社会组织存在无故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长期不开展活动、不接受登记机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对19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于本决定送达后15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和财务凭证交至濉溪县民政局。逾期不交的,自本公告满60日后自行作废。
附件:被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
濉溪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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