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濉溪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弘扬质量领域先进事迹和工匠精神,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县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濉溪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原濉溪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濉溪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拓展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1.电话直接联系反映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61-6072194 联系人:李鑫;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邮件至濉溪县市场监管局。
电子邮箱:15946561237@163.com 。
1.1濉溪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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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