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函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4-02 16:25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县民政局将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各全县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县性社会组织按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

县民政局将按一定比例对全县性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抽查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附件1 全县性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年报须知.docx

附件2 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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